海安市2024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安市2024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安市2024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改建桥梁5座,新建桥梁1座以及20座大桥局部维修设计,分布在海安市境内。工程投资估算约80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2024 NQSJ标:改建桥梁5座,新建桥梁1座以及20座大桥局部维修设计,改建桥梁分别为刘舍大桥、九总河南桥、沙西桥、顺心桥、徐庄桥;新建桥梁为亚通桥;上述6座桥梁分布在海安市境内,投资估算约800万元。
2024 NQSJ标主要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工可(含估算)、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建设手续、提供技术资料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后续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施工配合以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
2.3设计周期要求
签订委托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10日内提交工可报告(含估算)和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等相关资料;工可报告(含估算)和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等相关资料通过评审后10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预算;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设计周期:2024年4月-2024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投标人还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服务范围包含公路专业的项目咨询。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招投标信息系统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独立完成过总投资额不低于560万元的桥梁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招投标信息系统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独立完成过总投资额不低于560万元的桥梁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 12个月(2023年2月-2024年1月或 2023年3月-2024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以勘察设计类别为准,下同)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投标人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还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服务范围包含公路专业的项目咨询。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图纸资料(如有)。
5.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东海大道333号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邮政编码:226600 邮政编码: 226600
电 话:0513-88855121 电 话:0513-81819570、15151305733
联 系 人:赵云婷 联 系 人:吴守华 孙勤勇
9.其他
9.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9.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09:30。
9.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0:30 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153-973-611, 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9.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给招标代理,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若未在2024年3月26日17:30分前递交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
9.6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7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9.8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9.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9.10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二四年三月六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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