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道路、桥梁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4年5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402000088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编号: SJ-ZC-20240429-01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标段 编号: A包:SJ-ZC-20240429-01-01;B包:SJ-ZC-20240429-01-02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道路、桥梁检测服务项目 ;
标段名称 :
A包: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道路检测服务项目
B包: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桥梁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0万元, A包 10万元, B包 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本项目 磋商文件 。
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综合乙级及以上 ;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 13时3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方式: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网上下载电子版 磋商文件 。请各投标单位获取 磋商文件 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 、 网上远程异地评标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投标单位)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 响应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供应商 )》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 、 网上远程异地评标 。 供应商 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 响应 文件,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 供应商 操作导致的 响应 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 5月17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 磋商 (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 磋商 (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 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0538-6221070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延雷 联系方式: 0538- 8655176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 16号
联系人: 李科长
联系方式: 0538-8538155
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至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延雷
电话: 0538-8655176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荣院东路 5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延雷
电话: 0538-865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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