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AHMY-2024009
二、项目名称: S332东风桥至托儿岭段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测量(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连云港国图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108号至善楼803/805室
成交金额: 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12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S 332东风桥至托儿岭段公路建设工程起于单龙寺镇东风桥村,自西向东经西溪,终点位于霍山县界托儿岭,与舒城县接壤,总建设里程约17.3公里,建设标准: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米,双向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约5座(重建2座、新建1座、利用现有桥梁2座),项目建安投资约2.2亿元。本次测量约15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中标后 30历天(后期同步施工工期)。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人)和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8860414782、0564-5611683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 38号
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方式: 18860414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与儿街路淠河新区 33号楼
联系方式: 0564-5611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 0564-5611683
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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