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4年度徐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XZNCGLJC-2024-1、XZNCGLJC-2024-2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徐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已由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徐路计〔2024〕65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4年度徐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XZNCGLJC-2024-1、XZNCGLJC-2024-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2024年度徐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具体包括全市各县(市)区共计道路287.79公里,桥梁21座的检测任务(实施过程个别项目可能存在调整)。
本项目共分2个检测标段,即XZNCGLJC-2024-1标段、XZNCGLJC-2024-2标段。XZNCGLJC-2024-1标段:检测范围为沛县、睢宁县境内农村公路69条,约140.37公里,桥梁11座(含3座钢便桥,仅检查砼构件、质量管理行为和内业资料);XZNCGLJC-2024-2标段:检测范围为丰县、铜山、贾汪、新沂境内的农村公路57条,约147.42公里,桥梁10座。
2.2招标内容
徐州市域范围内列入2024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道路与桥梁项目的质量检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开展跟踪检查、专项检查及定期综合检查考核。内容包括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检测、内业资料、进度和计划完成情况等相关检测任务;并分县(市)区编制检测报告、全市检查质量情况分析报告、撰写检查考核通报(其中取样、取芯等重要检查项目要求有现场照片;检测工作开展前,检测单位应向委托人提供检测工作方案)。
XZNCGLJC-2024-1标段质量检测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XZNCGLJC-2024-2标段质量检测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2.3计划检测服务期:194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6月20日;计划完成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应持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条件: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a.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涵盖材料、公路、桥梁);
b.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2021年1月1日(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3技术负责人条件:a.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涵盖材料、公路、桥梁);
b.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2021年1月1日(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技术负责人):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4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取1个标段。
D.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联系人:奚先生
电话:0516-85697128
招标代理: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王春雷、孟宇琪
电话:0516-85797030、18361240904
电子邮箱:xzjty_ztb_m@163.com
8、其他
8.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 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 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 规模 投资 技术标准 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生成出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5月11日,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 17 时 30 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1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8.9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10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670 641 941
8.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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