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
2024KJQL-JC01、0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4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2024KJQL-JC01、0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2024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包含交通管养框架道路桥梁640座(含涵洞156座)、人行天桥12座、下穿短隧15座。
主要内容包含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17)、《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及业主要求,对约定范围内的桥梁及附属设施、人行天桥、短隧等的技术状况(基本情况,外观质量、缺损和病害情况等)进行检查,要求配备相应检测专用设备,并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检查报告和养护维修建议方案,同时填写桥梁数据采集表和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根据业主要求更新框架道路桥梁明细、绘制桥梁图表、填报相关桥梁养护系统,为桥梁养护、维修的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2024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招标共设两个标段,即2024KJQL-JC01标段、2024KJQL-JC02标段。
2024KJQL-JC01标段:单月对包括相石公路、迎宾路、城北大道、同周公路等在内的框架道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双月对包含古城路、祖冲之路、黄浦江路、东城大道、沿沪大道等在内的框架道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后出具检查报告,提出养护建议,汛期加强不定期检查。标段检测费约120万元。
2024KJQL-JC02标段:单月对包含古城路、祖冲之路、黄浦江路、东城大道、沿沪大道等在内的框架道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双月对包括相石公路、迎宾路、城北大道、同周公路等在内的框架道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后出具检查报告,提出养护建议,汛期加强不定期检查。标段检测费约120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①桥梁(涵洞)须完全严格遵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5120-2021)、《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17)、《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 H12-2015)、现行国家及省市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5120-2021)第 3.4 节、《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第 4.4 节有关法规、规范开展经常性检查工作,按要求出具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
②更新完善现有桥梁卡片基础资料,逐步查找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做到一桥一档。
③编制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运行报告,包含桥梁(含涵洞)基本情况,桥梁病害统计及分析,桥梁病害处置完成情况,桥梁安全运营的建议等内容。
④根据业主要求,协助更新桥梁管理系统。
⑤对桥进行检测期间,对可能引发桥梁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并及时向业主部门汇报。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在清单内桥梁遇自然灾害损伤、船舶撞击或重车过载等突发情况造成桥梁损伤时,免费提供桥梁技术状况检测(桥梁荷载试验除外)。
⑥桥梁经常性检查应覆盖我市全部框架道路,若检查中发现存在桥梁拆除、维修、重建的情况,应在检查记录中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未在桥梁清单中的桥梁或涵洞,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纳入经常性检查中。
2.3计划服务期: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①每月5日前提交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资料。
②服务周期结束提供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运行报告。
③提交最新的桥梁卡片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桥梁经常性检测(查)或桥梁定期检测(查)项目;
(3)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桥梁经常性检测(查)或桥梁定期检测(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③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由监督部门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进行系统核查);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024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2024KJQL-JC01、02标段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萧林西路398号
电 话:0512-57798611
联系人:狄乐超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联 系 人:姜威杰、王冉冉
电 话:0512-67599004
邮 箱:jzzbsz@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10:00。
8.3招标文件注意要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
2.2.4(1) | 工作大纲 | 原始资料的调查、收集及整理 | 5分 | 根据投标单位对待检桥梁、短隧有针对性收集相关基础资料情况(包括:收集桥梁短隧名称、所在线路名称、桥梁分类等,收集桥梁、短隧精确位置,收集桥梁上部结构类型,收集桥梁基础尺寸)进行评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所制定的检测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 5分 |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完成本项目的检测工程程序和方法(包括:制定桥梁、短隧经常性检查工作程序,制定桥梁、短隧经常性检查方法,制定桥梁经常性检查结果应用方案)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分。 | ||
经常性检查工作服务的目标 | 5分 |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经常性检查工作服务的目标(包括:根据招标需求制定桥梁、短隧经常性检查总体目标,制定桥梁经常性检查结果应用目标,制定经常性检查质量安全目标)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分。 | ||
总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 4分 |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总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包括:根据招标需求制定总进度计划,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制定环保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分。 | ||
检测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4分 |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检测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包括:全民分析检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制定重点、难点工作应对措施,对解决重点、难点工作有创新措施)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分。 | ||
桥梁缺损处治 的相关建议 | 2分 | 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关于桥梁缺损处治的相关建议的合理行进行评分。 | ||
2.2.4(2) | 检测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10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8分,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2分。 |
其他检测人员 | 20分 |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12分,在此基础上: ①投标人每增加一个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加1分,最多加5分,人员须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②投标人每增加一个其他试验检测人员加1分,最多加3分,其他试验检测人员须具有试验检测员证书(工程检测专业或桥梁专业)或助理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注:满足要求的同一人员证书仅计1次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05。 | |
2.2.4(4) | 其他因素 | 检测设备 | 10分 | 根据拟投入检测仪器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检测的要求,配备的车辆等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充足(至少包含登高车、桥梁检测车、防撞缓冲车等设备)等方面进行评价。 注:①为满足系统暗标评审流程的可操作性,投标人提交的系统报表《表14配备本标段的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中各栏均按无进行填写。检测设备及能力得分以投标人在检测大纲部分填写的拟投入检测的主要设备(包括设备性能的评价)作为评判标准。 ②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提供上述拟投入设备的证明材料,交招标人核查,即:投标人自有的应提供购买发票,租赁的应提供检测设备租赁合同(或发票),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分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注:加分业绩仅统计投标人完成过的桥梁经常性检测(查)项目(一个备案项目最多只算一个业绩;每个项目桥梁检测数量不少于450座(包含涵洞),否则不予加分)。 | ||
省厅信用评价 | 5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公路水运服务类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评定的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投标人信用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1)信用等级为AA级和列入红名单的企业,评标委员会应给予其信用分满分; (2)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Y=0.15X*(Z-85)/10+0.8X (3)信用等级为B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4)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X为信用分满分值(5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含暂定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含暂定)企业,Z按70计算】。 |
8.4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8.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8.7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8.8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8.9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8.10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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