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道路、桥梁日常管理维护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40423-01001
2.2项目名称: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道路、桥梁日常管理维护施工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道路、桥梁日常管理维护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暂按21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道路、桥梁日常管理维护施工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754.550828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须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 16 号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38-853815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荣院东路55号
联系人:李鑫
电话:0538-8655176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538-8655176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38-5331293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b82269e6-9587-4892-9f66-90126e134b10文章推荐:
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海南互通立交主线桥、花地河2号桥等桥梁加固维修等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