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1年公路养护和桥梁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审批招标核字【2021】54、55、56、57号及招标申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机关名称) 以 冀交公路[2021]274号、冀交公路[2021]277号、冀交公路[2021]308号、冀交公路[2021]376号、冀交公路[2021]392号、冀交公路[2021]435号、冀交公路[2021]4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厅补助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21年公路养护和桥梁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2.2招标范围:2021年公路养护和桥梁工程项目施工,本次招标设7个标段,具体范围详见公告附件。计划工期:12个月。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SG-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向河北省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SG-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资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向河北省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SG-3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或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向河北省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SG-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向河北省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SG-5、SG-6、SG-7: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向河北省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以后最新财务报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以年末数计算)。
3.1.3业绩要求:SG-1、SG-2、SG-3: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一项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业绩。SG-4: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一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SG-5、SG-6、SG-7: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的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SG-1、SG-2、SG-3:项目经理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SG-4:项目经理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SG-5、SG-6、SG-7:项目经理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均不含分公司)。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24 00:00 至 2021-11-30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1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hebei.gov.cn/jtyst/zwgk/zdlyxxgk/zbxx/zbgg/)、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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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和平路850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357号 |
邮编: | 056005 | 邮编: | 050023 |
联系人: | 吴瑞斋 | 联系人: | 赵金龙 |
电话: | 0310-5506025 | 电话: | 0311-88891305、15603112300 |
传真: | 0310-5506025 | 传真: | 0311-8889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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