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2023年平山县木下线木厂至合河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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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253001B01 | ||||||||||||||||||||||||||||||||||||||||
招标内容: | |||||||||||||||||||||||||||||||||||||||||
【2023年平山县木下线木厂至合河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平山县木下线木厂至合河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监理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平山县水毁桥梁灾毁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3]75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平山县水毁桥梁灾毁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3]149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路线自北向南起点正南公路 S249,经桂岭村、里大河村、外大河村、桃红沟,至终点合河口村。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 13.36 公里,按照双车道三级公路设计标准,采用三级公路整体式路基断面,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度维持原状(即路基宽度为 7.5 米,路面宽度为 7米)。主要对水毁路段的路基、路面、桥涵、道路交通设施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恢复重建。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占地范围内实施,不涉及新增占地及交通工程。2.1.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共2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5 00:00 至 2024-02-09 23:59 ,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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