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洋村委会三村涵洞改建工程上洋村委会负责人变更等原因,我村委会决定对2024年1月18日发布的《阳西县上洋镇上洋村委会三村涵洞改建工程的发包公告》内容进行变更,上洋村委会三村涵洞改建工程发包公告将以本次公告为准,2024年1月18日发布的《阳西县上洋镇上洋村委会三村涵洞改建工程的发包公告》作废。具体公告如下:
阳西县上洋镇上洋村委会三村涵洞改建工程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府〔2023〕12号)相关规定,经阳西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
一、发包内容:阳西县上洋镇上洋村委会三村涵洞改建工程。
二、建设规模:涵洞改建等(详见施工图)。工程建安费预算为7.05万元,参选企业的报价不能高于发包人设置的发包价上限6.345万元(发包价上限=工程建安费预算×90%),不能低于发包价下限5.9925元(发包价下限=工程建安费预算×85%),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四、工程建设地点:阳西县上洋镇上洋村民委员会。
五、建设工期:3个月。
六、承包方式及工程结算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经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结算价按照竣工工程造价乘以合同工程中选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计算。结算时根据本工程竣工图、施工合同、工程签证等,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相关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等计价文件规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七、费用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约定,按照工程实施进度,向上级部门请款,由财政支付。项目质量验收通过后,且工程结算按规定送财政审核部门审定后,发包人扣留工程结算价款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余下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计满壹年,经发承包双方确认没有质量缺陷后,发包方收到承包方返还保证金申请14天内,将保证金一次性返还承包方,不计利息。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八、参选企业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路桥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交通桥梁项目资质;(4)参选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需提交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外的发包业务按行业相关规定办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九、项目负责人资格:公路工程或路桥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十、评选办法:村委会对有效参选企业报价通过算术平均值法选定最接近平均值的三家工程候选企业(报价上限设置为90%),再报村党组织审议,审议后提交村两委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提议承包候选企业,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同意后,在阳西县政府网及镇、村公示栏实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发包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发包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村级组织向承包企业发出发包通知书,并与承包企业办理签订手续。
十一、发包公告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不少于5个自然日)。
十二、报名时间及地点: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项目报名地点阳西县上洋镇上洋村民委员会,参选企业的报名人员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并接受发包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的核验;参选企业从公告平台下载发包人参选企业报名书进行编制,在报名时现场提供一式三份编制好的纸质版参选企业报名书。
十三、评选会议时间及地点:参选企业于2024年2月2日10时15分至10时45分参加评选会议并提交参选报价书(参选报价书需密封,外包封处应有参选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参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评选会议,并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备原件核查);评选会议地址为阳西县上洋镇上洋村民委员会。逾期未送达的、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或不按要求盖章的,将予以拒收。
十四、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企业不足三家时,发包人可向企业发出邀请书,应邀企业连同报名企业总数不少于三家。
十五、联系人:温业;联系电话:15975664730。
上洋镇上洋村委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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