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2025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提质改造工程)施工A1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伦市2025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关于2025年海伦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海交字【2025】4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海伦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购税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伦市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2025年海伦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41个,路线里程126.027公里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40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及招标控制价见下表:
标段 | 乡镇 | 标段里程(公里)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A12 | 海南 | 3.48 | 2754394.00 |
注:1、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
2、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5日,交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77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相关施工项目(以标段计)业绩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注:相关施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改扩建、维修工程、养护工程、桥梁工程。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1.4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23年流动资产-2023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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