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20317000036
一、招标条件 | |||||||||
中华路跃新河桥新建工程经江苏省·苏州市·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华路跃新河桥新建工程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中华路跃新河桥 2.工程规模:新建桥梁一座:单跨16米,桥面宽9.5米,桥面铺设沥青砼。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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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专业承包.桥梁工程.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 http://221.224.16.21:9000/查询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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