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含桥梁部分)房屋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含桥梁部分)房屋拆除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承包价:373559元;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移交时间为准;招标范围: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含桥梁部分)房屋拆除项目涉及镜湖村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不含地下管线及塘渣),具体范围按项目征收红线确定,共计建筑面积20741.75平方米,以混合结构为主,混合结构占89.39%,砖木结构约占8.91%,其他结构约占1.7%。(严禁施工单位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对地面砼、地面以下的地基、宕渣进行采挖变卖,严禁拆迁区域垃圾土方等回填)。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两天内需提供车辆总质量5T及以上的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两辆,雾炮机4个,功率7.5kw以上的消防水泵四台,上述设备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签订协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8月16日 16 时 00 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4.2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kq.gov.cn/col/col1658072/index.html),完善企业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22日14时0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5.2提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提交的,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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